發布日期:2011-04-26 00:00:00瀏覽量:5575次
工質字〔2011〕3號
各關聯協會,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關于加強重大工程安全質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增強工程建設企業質量意識,提高工程建設行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促進工程建設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爭創優質工程,“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決定繼續開展“國家優質工程獎”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應符合《國家優質工程審定辦法》(見附件1)的要求,且竣工時間在2007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之間。
二、請各推薦單位按分配名額(見附件2)組織企業申報,于2011年6月18日前由專人將申報材料報送審定委員會辦公室,過期不再受理。(具體受理部門:中國施工企業管理協會工程部)
三、申報材料應符合要求(見附件3),如審查時發現內容或格式(見附件4、5、6)不符合規定,不再通知補報。
聯系人:宋少南 李醒冬 劉軍軍
電 話:(010)63422929轉1009、1311、1318
郵 編:1000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小馬廠6號華天大廈四層
主題詞:國優 申報 通知
抄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穆虹副主任、曹玉書會長,孫玉才副主任。
抄送:中國質量協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