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1-06 09:47:00瀏覽量:5092次
蘇建協質[2016]2號
各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有關專業協會,各會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總結交流一年來工程建設QC 小組活動成績和經驗,進一步促進全省工程建設QC小組活動開展,經研究定于4月份開展全省工程建設QC小組成果的發布和評審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工程建設優秀QC小組,要堅持以提高工程建設質量水平為主,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目標,以“小、實、活、新”和“注重創新、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為原則。凡以新技術應用、綠色施工、節能減排等方面為主題,且具有推廣應用價值的QC小組成果,可優先推薦。
二、各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及有關專業協會應在當地組織發布評審的基礎上,擇優向我會推薦申報;推薦申報數量原則上按各地加入省建筑行業協會的會員單位數量確定名額(見附件一)。省部屬企業亦應在企業組織評審的基礎上,擇優向我會推薦,由我會組織專家預審,然后根據成果預審質量決定參加現場發布或交流。
三、成果推薦申報時間截止日期為4月8日,請各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及有關專業協會抓緊做好發布評審及擇優推薦工作。并將本市參會人員反饋匯總表紙質和電子檔(附件二)同時報我會(QQ:253906322),以便統一安排食宿。
四、所有推薦申報的成果須準備10份紙質材料和電子檔(word格式),其中參加現場發布的QC小組成果另外準備PowerPoint格式材料一并上報。紙質材料需要膠裝成冊,發布前ppt材料不安排試機,發布時不需帶電腦,如有內容需要插件輔助,請提前聯系會務組。
五、我會定于4月28日至29日召開2016年度江蘇省工程建設優秀QC小組成果曁評審發布會,參加現場發布的小組最少派2人參會,未申報QC小組成果的會員企業亦可派代表參會觀摩學習,參加現場發布但無人參會的QC小組成果將取消其評審資格。
六、參加成果現場發布的小組代表須在4月27日17:00時之前報到并抽簽,決定發布順序(過時視為自動放棄)。
七、會議地點:曙光國際大酒店(南京火車站西側200米)。
八、參會費用按1000元/人(不包含食宿)收取,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用餐約160元/人/天,住宿約200元/人/天)。
九、本次評審工作在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指導下進行。請各省轄市建筑(行)業協會推薦至少兩名具有全國QC小組活動診斷師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專家(提供復印件),將推薦函于4月8日前和參加發布會成果材料一同報送至我會,擬參加成果發布評審工作,正式專家名單待研究確定后另行通知。
十、聯系人:丁仁龍
聯系電話:025-86386411,18652965521
地址:南京市云龍山路99號省建大廈B座1512室
抄送:江蘇省建筑行業協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