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6-27 10:58:00瀏覽量:5761次
建協〔2016〕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聯合會、施工行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國資委管理的有關建筑業企業,本會單位會員:
為推動建筑業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建筑業創新技術在工程上的廣泛應用,根據《全國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辦法(試行)》(建協〔2016〕24號),我會將組織2016年全國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工程應具備較為完善的創新技術實施方案。
(二)建設規模大(建設規模執行申報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工程規模的要求)、技術復雜、質量標準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業建設工程。
(三)申報工程開工手續要齊全,即將開工,并可在五年內完成申報文件及其實施方案中的全部創新技術內容。
(四)申報工程應投資到位,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實施能得到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的支持與配合,且具備開展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施工的條件與環境。
(五)已確定為省(部)級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
(六)申報的工程項目應用了“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中6項以上新技術的綜合性示范工程,或應用了“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0)”中某一項新技術且水平突出的單項示范工程。
(七)申報的工程項目有創新潛力,能夠應用其他建筑業創新技術(指通過省部級的鑒定、評價,并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的技術)。
二、申報要求
(一)示范工程由建筑業企業自愿申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筑業協會、有關行業建設協會或有關單位擇優推薦。
有關單位是指沒有成立建筑業(建設)協會,并與中國建筑業協會商妥的歸口本系統申報工程的單位。
推薦單位按立項條件對申報工程進行初審,通過初審后方可推薦。推薦名額一般控制在5個以內。
(二)申報單位填寫《全國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書》(見附件),連同列為省(部)級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的批準文件,一式一份,經推薦單位審核后匯總,于2016年7月30日前報送中國建筑業協會科技推廣部。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中國建筑業協會科技推廣部 王鳳起 彭書凝
電話:010-62131023、62130862
傳真:010-62197137
地址: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48號九龍商務中心A座7層
郵編:100081
中國建筑業協會網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全國建筑業創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書
中國建筑業協會
2016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