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建管〔2012〕340號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泰州市建工局,省有關部門:
根據《江蘇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蘇建管企〔2007〕22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二級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1〕761號)文件精神,我省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工作已于2011年12月1日開始,建造師繼續教育和延續注冊工作進展順利,但目前全省尚有5200余名注冊有效期滿的二級建造師未參加繼續教育或已參加繼續教育但未辦理延續注冊手續。為保證建筑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注冊建造師正常執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二級建造師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注冊證書簽發之日起三年內為有效期)屆滿30日內按照規定申請延續注冊。
二、按照蘇建函建管〔2011〕761號文件精神,2012年4月30日起,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有效期滿未辦理延續注冊的,其注冊證書自行失效,不予辦理建造師變更注冊等事項,不能參加各項建筑活動。
三、2012年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工作開始后,注冊證書失效的建造師不再計入其所在企業資質核查的條件。延續注冊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的公告為準。
四、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失效后,如需繼續執業,必須在注冊單位參加繼續教育并辦理延續注冊。
五、為保證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正常有序開展,各單位要及時關注本單位注冊建造師有效期時間,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對不按規定時間報名參加繼續教育影響延續注冊的,由企業或注冊建造師本人負責。
六、持有江蘇省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未辦理注冊且有效期已屆滿(有效期3年)需初始注冊的,須參加省統一組織的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辦理,培訓報名直接向省住建廳申報。聯系電話:025—51868657。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