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樊劍平
一、去年的總結與回顧
2010年,浙江省建筑業繼續保持快速、健康的發展態勢,建筑業“十一五”規劃主要指標和“建筑強省”戰略第一階段主要目標全面實現。主要體現在八個方面。
一是產值超萬億。去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首次突破10000億元大關,達到11860億元,提前實現建筑強省的產值規模目標。建筑業增加值1632億元,占全省GDP總量的6%,實現利稅總額740億元,建筑業從業人員超過550萬人,百億元企業數量達到6家以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二是環境更優化。各級黨委、政府對建筑業發展十分重視,不斷出臺扶持政策,優化發展環境,形成了全省上下關心建筑業,了解建筑業,支持建筑業,發展建筑業的良好氛圍。全省各市、“建筑之鄉”以及不少縣(市、區)政府都出臺了推進建筑業發展的政策文件,促進了建筑業發展。
三是市場大拓展。全省建筑業緊跟國家發展戰略的布局調整,積極實施國內市場的戰略轉移,鞏固華中、華東,搶占華北、東北,拓展中原、西北,同時,還積極開辟華南和西南。加大天津濱海新區、北部灣、海峽西岸等戰略市場的開拓,去年在天津首次突破200億元。全年百億元區域市場增加到17個,省外產值突破5000億元,達到5721億元,省外產值占全省總量的比重達到48.2%以上。其中在以上海為中心長三角地區的滬蘇皖三省市共完成建筑業產值達到2256.7億元,占我省省外產值的近40%,以上海為中心的長三角地區繼續成為我省建筑大軍的主戰場。
四是結構有調整。積極推動企業向鐵路、公路、機場、水利、電力、城市軌道等重大基礎設施拓展,企業工程建設能力有了顯著提高,非房建企業數量和房建企業產值比重有了下降,并涌現了像宏潤建設、精工鋼構、亞廈裝飾等一批專業領域的排頭兵。上市企業數量達到16家,有力地增強了企業實力和發展后勁。
五是質量創新優。工程質量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監管隊伍的執法水平不斷提高,“質量強省”深入推進,中天建設集團成為榮獲“浙江省政府質量獎”的5家企業之一,也是唯一一家建筑業企業。此外,創優奪杯勢頭不減,全年創“魯班獎”、“錢江杯”、上海“白玉蘭”等省部級優質工程數量繼續保持全國領先。特別是上海市場, 去年我省進滬施工企業共獲上海市“白玉蘭”43項,占獲獎總數的29.3%;獲上海市優質結構獎23項,占獲獎總數的12.2%;獲上海市優秀QC成果獎95項,占獲獎總數的21%,其中有12項QC成果被推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國家發改委發布交流;獲上海市用戶滿意工程241項,占獲獎總數的61.5%。
六是模式有創新。積極引導企業轉變身份,創新經營方式,開展了EPC(工程總承包)、BT(建設-轉讓)、BOT(建設-經營-轉讓)等工程建設模式的實踐。像浙建集團以BT模式,參與農村住房改造建設,承建了56萬平方米的湖州吳興區東部新區農民安置房工程;中天建設集團以BT模式,承建了投資60億元的西安國際港務區。
七是強地更強市。紹興、杭州、金華、寧波、臺州等地級市產值都超過1000億元,如紹興市去年以3200多億元的產值繼續領跑全省?!敖ㄖl”繼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不斷提升“建筑之鄉”產業鏈和價值鏈,鞏固和提升塊狀經濟的集中度,東陽市建筑業產值去年首次突破千億元大關,成為第一個千億元“建筑之鄉”,紹興縣、上虞市、諸暨市、蕭山區建筑業產值都超過了800億元,全省去年有32個縣(市、區)建筑業產值超100億元。
八是安全保穩定。以省政府名義出臺了《關于切實加強建設工程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強化了安全生產監管,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完善了監管體系和防范體系。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等活動,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工作,及時查處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好轉,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指標較好地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內,全年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業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矛盾、問題和挑戰,給建筑業下一步發展提出了新的問題,需要我們高度重視,下大決心、大氣力來努力解決。
二、今年的任務與要求
今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建筑強省”戰略第二階段的起步之年。我們既要堅定發展信心,把握機遇,又要保持清醒頭腦,應對風險挑戰,牢牢地把握發展的主動權。
(一)指導思想
2011年,全省建筑業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為指導,繼續深入實施“建筑強省”戰略,全面落實建筑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走出去”發展為重點,以提升核心競爭力為關鍵,評選命名一批建筑強市、強縣和強企,更加注重環境優化和民生保障,更加注重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更加注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推進浙江建筑業邁上新的臺階。
(二)主要指標任務
2011年全省建筑業總產值要確保年增長15%以上,增加值占全省GDP6%左右,省外產值占總產值50%以上。
(三)主要工作
1.圍繞一條主線,全力推動“兩個轉型”。圍繞一條主線,即圍繞加快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這一主線。主要有八個方面轉變:一是樹立新的發展理念,由傳統建筑業向現代建筑服務業轉變;二是要轉換發展方式,加快從偏重外延擴張量的增加向內涵發展質的提高轉變;三是要注重人才支撐,加快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資本密集型轉變;四是要推進管理現代化,加快從粗放型經營管理向集約型經營、精細化管理轉變;五是要加快結構調整,從單一房建和單純施工為主向大土木和工程總承包轉變;六是要注重模式轉型,加快經營模式的轉變,由一業為主向適度多元化轉變;七是繼續實施“走出去”戰略,從三個市場一起抓向突出省外國外市場拓展轉變;八是要轉變政府職能,注重以人為本,從偏重視物質生產向構建和諧人文環境建設轉變,從偏重監管向監管服務并重轉變?!皟蓚€轉型”:一是要推動施工總承包向工程總承包的轉型。要培育若干家具有科研、設計、采購、施工管理和融資能力的大型工程公司,適應國際市場的競爭,為建筑業的轉型升級發揮示范帶頭作用。二是要推動房屋建筑向大土木建設的轉型。關鍵要提升實力,加大技術、管理、能力的建設和儲備。要優化產業結構和資質結構,加強專業部門的協作與溝通,幫助建筑企業拓展鐵路、地鐵、公路、機場、水利、電力等大土木建設,提升基礎設施領域專業施工能力。
2.拓展兩個市場,打造“三個浙江建筑業”。
一是要大力拓展境外市場。去年對外承包工程完成額27.5億美元,同比增長23.9%,境外完成創出歷史新高,但所占全國在境外的比重僅為2.98%,所占份額與我省在全國建筑業的地位不符,與廣東(82億美元)、上海(69億美元)、江蘇(52億美元)都有一定差距,和央企相比差距更大。我們一定要加快實施建筑業“走出去”發展戰略,完善配套政策,加強部門協作,加強指導和服務保障,不斷提升企業國際市場競爭力和占有率。
二是積極拓展國內市場。要鞏固和加強國內超百億元區域市場建設,不斷拓展市場份額,鞏固優勢市場。重點開拓天津濱海新區等新興戰略市場,做好區域市場開拓情況調研和分析,加強與省外部門溝通與協調,幫助企業“走出去”發展。今年要完成陜西、天津、安徽三個駐外辦事處的設立。
3.提高三個能力,提升行業發展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要在匯聚人才、創新管理的基礎上,提高科技創新、自主創新能力,這是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要堅持以市場為先導,以工程項目為載體,以企業技術中心為依托,突出核心技術和重大瓶頸技術的攻關,不斷提高高科技含量的工程承包能力。
二是提高企業科技競爭力。加快推動建筑業科技進步,引導和促進建筑業企業建立技術進步機制,加大科技投入,進行技術總結、儲備、積累和推廣,做好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工作,要加大住宅產業化的實踐,提升企業施工技術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增強企業科技競爭力。
三是提高企業人才競爭力。人才是企業發展的基礎和保障。我們要積極打造優秀的企業家隊伍,把握企業發展大局和方向;要打造有經驗、懂技術的專家技術型人才隊伍,充分發揮人才的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同時加強一線操作工人培訓,培育一支具有實干、苦干、巧干精神的一線員工隊伍,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技能。
4.注重四個發展,促進全行業順利推進。
一是更加注重安全發展。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全過程監管,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努力避免不發生安全亡人事故。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制度,嚴把市場準入關。要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確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是更加注重綠色發展。綠色就是要求環保、節能。要適應低碳經濟時代的要求,積極研發低碳建造工藝、技術和材料,提高工業化技術和信息化技術在建設施工中的應用水平,積極采用新技術、新材料,不斷降低建筑產品資源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提高節能減排能力和低碳建造能力,推動建筑業綠色發展。上海已在建設工地開展綠色施工(節約型工地)評選,我省應該借鑒學習。
三是更加注重和諧發展。加大質量安全標準化、安全文明工地的創建力度,積極改善農民工的生產作業和生活環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探索農民工IC卡管理系統,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進一步完善防拖治欠長效機制,注重各類信訪和投訴,及時化解因住宅質量、工資拖欠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行業和諧穩定。此外,要注重公平競爭,走出去要抱團發展。
四是更加注重精細化發展。堅持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潛力,通過梳理企業內部管理的流程,多方位推動企業管理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精細化,真正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在工作上要做到精益求精,在施工上做到精耕細作,在安全上做到嚴抓細管,在服務上做到精雕細琢,在經營上做到精打細算,實現從經驗型、傳統型、粗放型管理向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管理的轉變。
--摘自《建筑時報》(2011年3月14日第3版)